完全不敢动啊!
他算是知道园子那记吃不记打的性格是遗传的谁了。
刚厨房的教训还不够大啊?差点就擦枪走火了,那根红线都被两个人的体温烤得发烫了,这才过去多久,又来?
见他不吭声,铃木朋子微微一笑,转而问道:“喝点酒不?”
林染本想说喝点红的就行,但看著桌上那几道香喷喷的下酒菜,咽了一下口水,举起两根手指:“两杯,最多两杯。”
铃木朋子对此完全不意外,甚至早有准备。
文人哪有说不喝酒的。
李白斗酒诗百篇,他林染虽然不靠喝酒写书,但就冲这几道菜,不来点白的,简直是对厨师的侮辱。
她起身去酒柜拿了瓶华国的茅台,拆开,然后给两人一人倒了一杯。
“尝尝味道怎么样。”铃木朋子斜坐在椅子上,翘著腿,白嫩光洁的小腿从紫色裙袍下滑出,用筷头指指桌上的菜。
“那我就先吃为敬了。”
林染也没和她客气,拿起筷子就朝著那盘狗肉春笋夹去。
做为一名肉食爱好者,他对吃狗肉没什么心理负担,不会自己主动去做,但別人请他吃,他也不会拒绝,更不会跳出来对別人指手画脚。
只不过前世到了现代后,爱狗人士越来越多,自己不吃,还不让別人吃。
最后反而激起了群眾的逆反心理,你越不让我吃,我偏要吃,不但要吃,还要吃得理直气壮,吃得坦坦荡荡。
实际上只要不是那种来路不明的乡下狗、宠物狗,你爱怎么吃怎么吃,谁也管不著。
人济公还喜欢吃狗肉呢。
有本事你开除他的活佛籍呀?
铃木朋子托著腮,目视著林染把嘴里的肉咽下去,柔声道:“味道怎么样?”
林染没有立刻回答,而是又夹了几筷子塞进嘴里,等腮帮子鼓得差不多了,才含糊不清地朝她竖起一个大拇指:“好吃!”
铃木朋子满意的笑笑下又给他夹了几块腰花放碗里:“好吃就多吃点,听说狗肉有补肾壮阳的功效。”
林染咽下嘴里的肉,端起酒杯喝一口,咂巴著嘴说:“这个確实有,而且不仅壮阳,还滋阴,女人多吃还能美容,对皮肤好。”
闻言,铃木朋子眼神微动。
原本已经伸向了那盘拍黄瓜的筷子,在半空中拐了个弯,夹了一筷子狗肉,慢条斯理地放进红唇里,细细咀嚼。
林染看著这一幕,心中感慨。
果然。
不管是什么身份、什么年纪的女人,都拒绝不了“美容”二字,年纪越大,就越是在意保养。
铃木朋子把狗肉咽下去,又端起酒杯抿了一小口,放下杯子时,那双丹凤眼里带著一丝满意的光:“嗯,味道確实不错,明天让厨房也多买点,给园子和綾子也补补。”
“她们不需要补吧?”
“你的意思是嫌妈妈年纪大了,所以需要补一补?”
林染:“。。。。。。”
事实证明,永远不要试图和女人讲道理,不管她是什么年龄,什么身份。
铃木朋子望著他这一脸鬱闷的样子,眼睛弯了弯,夹了一块腰花放到嘴里。
两个人就这样你一口我一口地吃著菜,偶尔碰一下杯。
第一杯白酒喝完,林染倒酒的功夫,顺便缓缓,边倒边问:“阿姨,刚才您在书房看了那么久的稿子,觉得我新书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