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最不该做的事情,就是和丁伟这种败类扯上关系。
可是就算他不认识丁伟,以丁伟的好色之心,就找不到何思语吗?
叶黎总觉得自己对丁伟很了解,认为他只能凭那张帅气的脸祸害在校女生,认为他没有足够的勇气对女生用强。
现在他发现,自己从一开始就错了。
败类就是败类。
一个被迷昏了理智的人,还有什么事情做不出来?
丁伟以前不用强,原因是他不需要用强就能把女生骗到床上。
就像一直不咬人的狗,原因是没人侵入主人的家里。
这世上没有不害人的败类,就如同没有不咬人的狗一样。
所以丁伟终于色迷心窍,用出了最极端的手段。
没人说得清狗为什么咬人,却有人知道人为什么害人。
人啊,总是那么贪婪。
有的人能克制自己的贪欲,理智地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所以他变成了好人;有的人却控制不了自己的贪欲,总是为自己想要的人或东西不折手段,所以他变成了败类。
丁伟就是后一类。
——那么我属于那一类呢?
叶黎在问自己,却问不出答案。
他不否认,最初他也想过用这种办法逼迫何思语就范,所以那时候他也是败类。
到了现在,他依旧想要她,可是他再没有想过要用那么可怕的手段去占有她、威胁她。
所以他到底是败类还是好人?
叶黎不知道自己算什么。
败类也好,好人也罢,这些都已无所谓了。
他很喜欢她,喜欢她的声色,喜欢她的聪慧,喜欢她的美丽,喜欢她的温柔。
只要他能和她在一起,其他的任何事情都无关紧要。
他现在只想做一件事,就是把这四个天理不容的混蛋全部杀掉!
任何企图伤害他的思语的男人,都必须死!
他有了杀心,不是心中说狠话那种杀心,而是真正的想将这些人全部杀掉。
于是他的眼睛里有了光,那是一抹纯白的、暖软的光华,像是何思语身上无时无刻绽放的光亮。
可是这一抹光好像被某种奇特的黑暗力量蚕食了,正逐渐暗淡泯灭。
当最后一丝光明即将消失时,他好像看到了何思语的温柔笑脸。
眼前的所有东西都消失殆尽。
他看到了无穷无尽的黑暗,这种黑暗宛如昼夜不舍翻滚的海潮,一波又一波呼啸而来,他仅存的微弱意识,终于消散在了深邃的黑暗里。
黑暗中好像有声音,那是一个男人惨嚎。
不对。
不是一个男人,好像还有更多男人的惨嚎。
他们在叫什么?
好像是在说“不要”?
这些笨蛋,到底在说不要什么啊?
叶黎迷迷糊糊感觉到脸上传来星星点点的温热之感,有东西附在他的脸上,像泪水,也像鲜血。
这不知名的液体弄得他痒痒的,想伸手去挠,但双手又偏偏不受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