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愿的!我很小的时候跟着父母逃难来的京城,父母为了多给我留吃的,双双饿死,我一人在京城寻了搬运的活计,可是那些老板,只供饭,不给工钱,我经常衣不蔽体。
冬天更是冷,每年我都觉得自己活不过那个冬天。
后来遇到了王爷,他花了高价,赎了我的死契,还将我带回王府,恢复了我的良籍。
在王府沈先生教我读书认字,还有兄长们教我武功。王爷从不摆皇家的威仪,时常与我们喝酒聊天,王爷给了我第二个家,我很珍惜。
可惜王爷最后却因为离魂症耗尽生机而死,从此你便只有一个人了。
虽然一开始确实是完成王爷临终的嘱托,但是现在我都是真心愿意保护你,为你做你想做的事,我……我也把你当做我的家人了”
十七站在平安旁边侧身低眸看着平安,平安则低垂着脸看着火盆里燃烧的木炭。
“我想做的任何事,我说的是任何事,你都愿意替我做吗?”
“听从主子吩咐”
“好,今日便回去休息吧”
“是”
十七隐于黑暗中离去。
平安一个人坐在梳妆台前,卸着头上珠钗。
“沈叔,您倒是给我增添了许多麻烦啊”
其实平安对沈柔翰印象很深刻。这些年来,宫里总是在传她的母妃与人私通,黑白无常看不下去才将其带离世间的。
而作为这个被生下的孩子,皇后给她支配的吃穿用度、丫鬟仆从总是要少一些,皇帝也很少传召她,因此她比常人更加敏感,也更擅于揣测话意,所以小小年纪的她就明白了她也许真的不是皇帝的亲生骨肉,说话做事格外小心翼翼。
有时候击碎孩童乐观的不是直言辱骂,而是暗暗的冷落、背地里的议论纷纷。
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的平安在识人、认人方面较为通透,所以她第一次见到沈柔翰便印象深刻,只因平清仅带了他一人来参与皇家祭祀,并未像其他人一般带着好几个丫鬟仆从。
她便知那是安王的伴读沈柔翰。
当时宫女之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嫁人应嫁沈柔翰”,只因此人只做两件事,一件便是跟着平清,一件便是教书。同安王平清一样很少与女子说话,而宫女们是不会肖想平清的,所以长着一副俊俏模样又才华横溢的清冷先生沈柔翰,便收获了一众宫女们的爱慕。
平安自是听闻过,毕竟位于冷宫旁的兰心宫人烟稀少,宫女们路过此地时总是说些他人身上的八卦之事。
“不过您也让我看清,我应该去做什么了”
杀鸡儆猴果然起了作用,第二日全京城上下有关于皇家故事的戏曲、书籍等皆消失得无影无踪,生怕受其牵连,小命不保。
还有五天便是摊位的选拔了,竺岚这段时间白天早晨在繁花街守着摊位,下午在赵大姐的家里摆弄盆栽,晚上守着竹升当铺,一天也只睡两三个时辰。
参加选拔的花贩们亦如此,他们不如商会那般雇得起工人,因此事事都得亲力亲为,搬土、搬花、拌粪壤都得自己做,长期下来,指甲里布满泥土,手掌上不仅有大大小小的划痕还有茧子。
世人皆以为花贩与花打交道,被花朵清香渲染,是多么让人羡慕的美差,可是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世上本就没有容易干的活,如果有,那早就被皇室、高官、富商独占了。
就在这日百花商行行长杨盛兰的宅邸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杨会长,今日本官来确实有件事需要你帮忙,我啊,有个侄子这不今年刚来京城谋生,但是啊一直没有什么生意,要是让他的小店在赏花会上出了名,不就不愁做了嘛。你看你们商行办了这么多年的赏花会,那个什么摊位选拔,给我一个位置最好的呗”
太府少卿程杞天轻晃脑袋,拱了拱眉毛,吹着茶碗里的花茶,一个眼神都没有给杨盛兰,只自顾地讲着话。
“程少卿,往年也许可以,但今年实在做不到啊。今年的赏花会主要由朝廷办的,我们商行只是个打下手的,礼部让我们往东,我们也只能往东。您也知道,仲大将军想来便是那几天归京,今年的赏花会就是为那些凯旋的将士办的,朝廷格外重视,我们商行是插不进半张嘴的”
杨盛兰面上说得滴水不漏,心里却在腹诽,又是一个想走私径的。
“怎地!你们商行还想不想好好办了,我可告诉你,我这不是求你,而是在告知你!只有五天了,你别不识好歹,抓紧给我把事办了!”
说完程杞天便挺着肥肚迈着步子,走出了杨宅,前厅屏风后,杨盛兰夫人余沁走了出来,握着自家老爷的手。
“老爷,不如将此事告知方尚书?”
杨盛兰摇了摇头“此事若是闹大,对我们商行百害而无一利,看来只能找找陆太府了”
入夜,太府寺依旧亮着灯,杨盛兰白日就马不停蹄地给陆筠杉递了拜贴,在下午才收到回帖,约其今夜戌时初来太府寺详谈。
陆筠杉是京城陆氏二房的嫡子,陆氏传承了百年,在大平国立国之前就已存在,入仕、从商之人不在少数,但陆氏家族百年来唯一一个入仕人才便只有陆筠杉,年仅二十八岁便坐上了太府寺卿的位置。
杨盛兰向门口的士兵交代缘由后,士兵进入衙内通传,等了一会,便有一名领路士兵来带他进入,进之前还搜了身。
其实杨盛兰很不愿来太府寺,它的管理太过严苛,士兵巡逻频繁,进门搜身,出门搜身,只因其后苑便是国家藏库,所以就连办公的前衙也管理严苛,可是陆筠杉此人大部分时间吃住都在太府寺。
跟着领路士兵绕了几圈后,便来到正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