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每个月赚多少钱啊,还玩命?」
「就算要玩命,也得给自己玩命。」
「明白吗?」
李富和王建军面面相,神色古怪。
他们每个月赚多少来着?
具体的可能不知道。
可王建军来了快一个月了,好像大别墅都住上了。
这可不是一点点小钱,在香江,有的人一辈子都买不上太平山腰的大别墅。
为了「这点钱」玩命,好像值得啊!
那「这点钱」是谁给的?
分明是枫哥麽!
跟着他混,为他玩命,那不是应该?
林枫压根不知道他宽慰两人的话适得其反,他取过箱子,检视了一番,不停地冷笑:
「大富豪真有银纸。」
「又是一千万磅!」
「嘿!」
李富出声道:
「大富豪一定是有什麽事情需要在昂撒做,要不然,他不会千方百计地贿赂安德烈大公。」
林枫摇摇头:
「也未必是在昂撒本土,极有可能是在昂撒联邦。」
李富一。
林枫冷笑道:
「大富豪是做塑料花起家的,可他最赚钱的项目是房产。」
「我恰好知道昂撒联邦有一个国家在修建港口。」
「这是想要掺和一脚。」
李富连忙道:
「枫哥,这种事情可不是咱们能够掺和的。」
林枫点点头:
「倒也是。」
「就像深水埗扩建,压根就不是社团能够掺和的。」
「可咱们也不是一般的社团对不对?」
李富哑然。
细细一想,林枫还真说得对。
要是有人真的对林枫的财富有一个笼统的印象,那李富绝对是其中之一。
然而即便是他,也不知道林枫到底多有钱。
反正世界各地都有林枫的生意就对了!
普通的社团成员不敢涉及的东西,换成了林枫那就没有任何问题。
这不是什麽逆袭,而是同一个层次的竞争。
只不过林枫素来爱披着社团的马甲示人,就给人一种底层逆袭的成色。
这也是一件好事情,浪子回头的事情天生就能获得别人的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