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著天还没黑,林染收拾收拾,就出门敲响隔壁的房间。
“谁啊?”
“我。”
一阵噠噠噠的脚步传出来,小兰打开门,看到门口的少年,眼睛一亮。
林染带著点嘚瑟打趣道:“怎么样,好看吗?”
小兰连连点头,大大方方地说:“好看。”
林染刚洗过澡,入乡隨俗,换了一身明美给他准备的英伦风著装。
深灰色的风衣,白色的衬衫,暗纹领带,配上他那股子浓厚的书生气质,一眼望过去就是一个涵养极深的贵族公子哥。
尤其他手里还拿了把合拢的摺扇,在掌心轻轻拍打,学者气直接拉满了。
一个能在十八岁写出《雪国》这种级別作品的人,他身上那股子书卷气和文人风骨,不需要刻意表演,举手投足间自然而然就流露出来。
就像猫不需要装猫,它往那一蹲,就是猫。
小兰看著看著,没忍住感嘆了一句:“怪不得园子当初对林染同学你一见钟情呢。”
“一见钟情?”
林染笑了,唰地一下展开摺扇,故作深沉地摇了摇:“你確定这不叫见色起意?”
小兰眨了眨眼,然后笑著反將一军:“那也得先有色,才能起意呀。”
哟呵。
林染嘖嘖了两声,上下打量了一下小兰,用一种“我重新认识你了”的语气说:“没看出来啊,小兰,你们也是这么庸俗的女人。”
小天使握起了拳头。
林染脸上的促狭笑容瞬间收敛,非常自然地把话题拐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弯:“时间还早,要不要先去吃个饭?顺便逛逛伦敦,陪我为新书采採风。”
少女的拳头立马收了回去。
“好啊好啊。”
她精神头正好,第一次来伦敦,整个人都是兴奋的,看什么都新鲜,像只刚出笼的小鸟,连空气里的那股味道都没那么在意了。
不过人生地不熟的,语言也不算特別通,一个人出门心里多少有点没底。
但林染在身边就不一样了。
有他在身边,她就觉得安心,就像冬天里揣了个暖手宝,踏实。
让林染稍等一下,她转身跑回房间,把自己的小挎包拿上,又拿了副墨镜一戴,小手一挥:“出发!”
“遵命~”
林染侧身让路,弯了弯腰。
……
伦敦的二月天黑得早,才下午四点多,天色已经开始昏沉。
两个人的第一站是thegoring。
戈林酒店餐厅,维多利亚时期的建筑,外墙是淡黄色的,窗框是白色的,门口掛著铜製的招牌,上面写著“since1910”。
这是英国唯一一家获得女王皇家认证的酒店餐厅,离白金汉宫步行不到十分钟,据说伊莉莎白二世经常光顾,查尔斯和卡米拉也是这里的常客。
想在这边吃饭,通常得提前好几周预约,不然连门都进不去。
门口的侍者会微笑著对你说“sorry,werefullybooked”,然后把你请出去。
不过布克奖组委会在知道林染会亲自来领奖后,像这些用餐的地点,已经提前帮他安排好了,不光今天,接下来几天的行程,从早餐到晚餐,全都安排得明明白白。
在服务员的带领下,两人在一个靠窗的角落坐下。
位置很好,既能看到窗外的街景,又不会被大厅里的其他客人过多打扰。
小兰兴致勃勃的打量著餐厅里的布置,水晶吊灯、油画、雕花的木椅、穿著燕尾服的侍者,这一切都和她平时吃饭的地方完全不同,连空气里都飘著一股“很贵”的味道。
她小声说著:“这里好高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