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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第4页)

他左右思量,棱骨分明的手掌握着手里的折扇,道:“那我,我今日,再遣人送些礼去?”

小厮便道:“大公子,现下是送什么礼都没用了,当要让郡主瞧见您的真心呐,您得让郡主知道,您心里头没旁人,这门婚事也不是您不情不愿答应下来的,是您真心想要的,才能留住郡主啊。”

李现之拧着眉,陷入了短暂的沉思。

他知道了,李千姿与他生气,不过是觉得受了委屈而已,他只要全了李千姿的心意,李千姿便不会再与他胡闹了。

他的傲骨,和他的近况,也不允许他此刻开口去问,他怕李千姿到时候不想和他在一起,让他的喜欢太狼狈,所以他干脆一点都不表现出自己的喜欢来。

陆承明垂下眼睑,只又道了一遍:“过些时日,你自然便知了。”

等锦衣卫封了公子苑,他露了真身份,到时候,李千姿是想要一个小倌,还是一个丈夫,他自然也便知晓了。

他不想说的事,李千姿是问不出来的,她只得换个旁的来问。

“那你喜不喜欢这里?”

她捻着陆承明的那一根小手指头,觉得她今日应当算是成功了一步,以往陆承明从不愿意被她碰的,她花了那么多银钱,还送了那么贵重的礼,陆承明也只是冷冷的瞧着她,今日却叫她摸了一根手指头,应当也是喜欢这里的。

这也很厉害了!李千姿想。

她迟早有一天,要把陆承明给拐进来!

砸钱!砸时间!砸东西!往死里哄他!把他哄到手再说!

陆承明被她问的心口发热,喉头发哽,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得偏过脸去,草草的望了一圈四周。

高檐朱瓦在夕阳落下的余晖里散发着金黄色的光泽,边缘被模糊掉,透着一股暖烘烘的气息,催烧着陆承明的心。

他说不清喜不喜欢,就像是他说不清什么时候喜欢李千姿的一般。

若一定要挑个时间,应当是初见,她扑到他面前来,昂着一张脸看他的时候。

纵然她胡作非为,蛮横无理,浑然不似寻常女子一般守礼守节,但陆承明怎么看她,都觉得她极好。

少年人的喜爱,哪里要什么缘由,她来了,一抬眼瞧见,那就是她了,他嘴上不肯承认,头颅不肯低下,但手足是不听话的,她一拉,他就伸手,她一走,他就跟着走。

“喜不喜欢啊?”李千姿又问。

陆承明的耳垂被天边彩霞染红,他昂着头,面色冷淡的说道:“还好。”

李千姿顿时满脸喜意。

一个“还好”,她就已经很满意了。

她当即趁热打铁,道:“你既不愿意住这里,也可以住旁的地方,好歹让我先将你从公子苑里赎出来嘛,公子苑里恩客那么多,天天瞧着你的脸,我那受得了呀?大半夜想起来,我这颗心都酸疼酸疼的,陆公子——”

她那尾音向上勾着,像是钩子,勾的陆承明的心都跟着痒。

他听不得她那些狂言浪语,听过之后,他晚上又要做那些蚀骨的梦,像是要将他的血肉都吞掉一样,融化在那娇嫩的花瓣里。

他的手指尖上又浮现出了李千姿柔软的触感来,顺滑娇嫩,她那样娇弱纤细,若是轻轻一拧,她必定会拧着眉,含着泪唤他的名字。

墨发缠雪肩,牛乳泠泠,杏眼含泪光,饶意声声——

他自来了这公子苑以来,瞧见的每一个人,都如同那沸水里的叶片,随着浪潮翻涌,被沸水煮透,压榨出最后一丝鲜活的气息,变成一具贪婪的走肉,人人都追着名利,逐着金钱,踩着旁人,把那些虚妄的东西拼命地往自己的怀里捞,但又一点都留不下,只日复一日的这么磋磨着。

这里哪儿是什么寻欢之所?这分明是个极乐地狱,放纵糜烂,在这的人还顶着一副人的皮囊,但是行事、思维,却与人大大不同了,他们弃了自己的自尊,弃了最后一点良善,弃了所有人该有的模样,被同化成了伥鬼的模样,蝇营狗苟,无以常理度之。

所以陆承明不喜欢这里,他纵然身于此间,也容不入。

而恰在此时,公子苑外跑进来了个身影。

公子苑是从不关门的,白日间也不是不做生意了,只是来往的人少一些而已,因此,那道身影进来的时候,众人便都抬眸去看。

那是一道青绿绸色的身影,上以一根银簪束住了泼墨似的缎发,一张脸若出水芙蓉般清雅,纤细的像是一道风,混着清冽的草木清香,直直的吹进满是脂粉肉香的公子苑里,扑到每个人的脸上,吹的所有人都眯起了眼。

她与夏风同路,拂动墨发与心房。李千姿进来的时候,陆承明一眼便瞧见她了。

当时陆承明正随意站在一个桌前舞剑,客人看的叫好,他的心绪却一直往公子苑门口的人影上发散。

许是昨晚上做的那个梦的缘故,陆承明这一整日都难以集中精神,不管做什么,眼角余光里似是都有一截藕一样的雪白手臂,在他面前摇来晃去一整日。

而到了晚间,那位始作俑者果然来了。

李千姿今日换了一身藏蓝掺水色的绸布书生袍,头上没戴冠,只以一条同色的藏蓝水绸带束发,素净的小脸迎着火光抬起来,金色的烛光在她的脸上掠过,便再也挪不开了,整个公子苑里,仿佛只有她一个人是泛着光的,周遭的人都成了黯淡无光的皮影戏,不管陆承明想不想看,都会看见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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