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今予愣怔:“?”
闫肃:“元宵节。”
杨今予好似大脑运行慢了半拍,欲言又止。
我生日吗?
他没听错。
闫肃说,他生日。
哦,原来又到了一年元宵节。
杨今予这几年在国外过得混乱,在香港过得更混乱,脱离了传统城市太久,他的时间观念就只剩下了那一串串阿拉伯数字。
他自己都记不清已经多少年没过生日了,闫肃居然还替他记着。
明明他们从来没有一起度过过对方的生日。
杨今予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发着烧的缘故,眼皮有些热。
脑海中走马灯似的涌上一些记忆,一幕幕全是闫肃还是少年时,清隽的长衫、耀眼的眉宇。一袭长衫的少年向他描绘起从未见过的世界——
-“嗯,你生日也穿。”>>
-“元宵节要穿白绫袄渡桥‘走百病’,取一个长命百岁身体健康的寓意。”
-“等今年元宵,让胡同里的裁缝给你也做一身,我们一起穿着走百病,再去屋顶放炮打月明。”
-“对着月亮放的焰火,驱邪祟,祈平安”
可后来,是他失约了。
他没能去看闫肃引以为傲的世界,没能穿白衣,没能走百病,也没来得及听完葡萄神仙的话。烟袋桥就已经不复存在了。
“闫肃。”杨今予蓦然叫道。
闫肃凝眸:“嗯?”
杨今予不得不谴责自己,也就这点出息,从认识闫肃第一天起就爱仗病行凶,而他现在脑子也不是很清醒。
要做什么坏事,那就去做,闫肃不会怪他的。
他突然探过身,在闫肃的脸颊上啄了一下。
未经允许,把心里的魔鬼,印在了闫肃眼睛下面的那颗星星上
谁叫他发烧。
没有人可以怪罪一个病人的胡作非为,不管他们现在是什么尴尬的关系,也不管闫肃是不是早就有了新欢。
踢球还有守门员呢,他就没有道德怎么了!
这球他今天就踢了怎么了!
冲动的代价就是三脸懵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