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上心肠硬的,按律法收拾你,你连喊冤的地方都没有。
你说你不懂法?
巧了,《大明律》白纸黑字写着,八岁以上十五岁以下,必须入社学念书。
社学里教的就是《大明律》,你说你不懂法,那就是没去社学咯?!
不懂法,本身就是违法。
你说家里穷,朝廷下发的补贴又被贪官污吏吞了,所以没去社学,那死的更惨。
老实交代你自己的问题!不要东拉西扯!不要攀咬他人!诬告他人,罪加一等!
当然,这个告状的例子搭得不算太贴切,换一个更贴切的。
灾年来了,按程序应该是向朝廷报灾,等朝廷派员核查、减免赋税、开仓放粮。
但你不求朝廷,你转头去求当地大户。
大户兴许会施粥救人,但你的地、你的妻子、你的儿女,从此就是人家的了。
求错神的代价,比不求神的代价更大。
“你说的这是人间!神仙能和凡人一样吗?”
“神仙不也是人修成的?能有什么不一样?”
“你这就是臆想!仙神怎会和凡人一样!”
“好好好,都是我的臆想。你既然信这个,那就去请一尊阎罗王回家供着,求长生、求发财、求儿孙满堂,反正阎罗王没什么人拜。你多拜拜,兴许阎罗王一高兴,还认你当干儿子呢。”
“请就请!”
信天幕所言的汉子从地上弹起来,拍拍屁股上的土,直接往城东塑像铺大步而去。
自己说出去的话,咬着牙也得认。
不过请那凶神恶煞的阎罗爷就算了,那张青面獠牙的脸搁在家里,白天看了吃不下饭,晚上看了睡不着觉。
请个像包公的阎罗还是可以的。
包公是第五殿阎罗王,很合理嘛。
包拯:你不要过来啊!
仁宗年间,开封府。
包拯眼皮突突地跳,那种不祥的预感又来了。
上一次天幕说他日断阳夜断阴,又说他是阎罗王转世,当天他家门口就跪满了烧纸的老百姓,乌泱泱一片,纸灰飘得跟下雪似的,连院里的老槐树都被熏黑了半边。
还有人给他立神主牌、塑神像,香火之盛,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包家祠堂改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