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拉开着车,烦躁不安:“我们现在去哪儿?!”
“先找个地方,重新换个地方给他疗伤。帅哥,你的伤怎么才能恢复?”
“血,最好的就是人血。”
莎拉:“天呐,我们两个需要用自己的血来喂他么?这真恶心。”
琳达是个性情中人,遇到事情从不矫情,在一次次的磨难中,她的本性就爆发出来。
不就是血么,划开手臂的一道口子,让自己的血滴出来,滴在阿肯伤口内。
“这没用。”
“你不是说要血么?”
阿肯指着自己的喉咙,意思是,必须用吸口才行。
琳达挺紧张的:“你是说……你要用你那长玩意儿吸我的脖子?你会把我给吸干的。”
“吸胳膊就行了。”
“我会被感染的。”
“不会,感染需要我主动将体内的一种酸液输送到你身上才行,我不会那么做的。”
那么好吧。
他的茎藤出来了,吸口一下就逮住了琳达的胳膊,被吸血的滋味还是挺疼,火辣辣的,跟针刺的感觉差不多。
“嘶……你吸够了没有。”
阿肯松开了,缩回口中:“我感觉好多了,不过还要休息两天才行。”
两天,时间太久了吧。
莎拉厌恶了一句:“你们调情结束了么?我们踏马的现在该去什么地方?!”
阿肯:“前面右转,然后一直走,到了一个拐角再作怪,一直开到头就是了。”
“那是什么地方?”
“那没人,就是我以前的家,酒吧是我开的,我在这儿买了两套房子,现在这条路是最近的一套。”
好极了。
这个男的本身还挺有钱,住的地方不错,他说,在他刚刚被感染的时候,吃了自己的未婚妻。随后变得异常暴躁,后来是用一些动物的血来维持理智的。
这个城市以南的地方有大片森林,野物众多,阿肯会隔三差五的去一次,抓两只动物回来,死掉的动物也行,一只动物可以让他维持两天的理智。
房子已经落灰了,墙壁上挂着他跟他未婚妻的照片,很漂亮的一个女人,身材火辣。
传说的俊男美女啊,有钱的男人,当然不可能找残次品。
“你马子的尸体呢?”
“被我处理掉了,当时我害怕极了,还以为我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怪物,可是第二天,城市满大街都出现了类似的情况,民众被那些植物人追赶。”
最初的植物人是毫无理智可言的,刚被感染时,他们的身体急需营养,会不惜一切代价的杀人,哪怕是迎着大火冲锋也在所不惜。
琳达打开冰箱,看到里面装着满满的血袋。
“人血?”莎拉问。
“不,是动物的血,我冷藏在这里,为了以防万一,我不能失去理智,因为我的大脑里始终记得父亲所在的地方,如果我失控,我会杀了他的。”
琳达解开背心,把武器弹药卸下来,可算放松了:“所有的植物人都是靠这种方法来维持理智的么?”
“差不多,但他们都是吃人血。”
“有理智,干嘛还要继续杀害无辜。”莎拉表示着。
琳达讥讽:“老妹儿,你还真是蠢啊,他们需要更多更多的人来当库存,看到了么,就像这些血袋。他们只有智商在线,才可以使用枪支。”
“你们放心在这儿吧,这条街很偏僻了,没有人过来巡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