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感觉,身体的基因再造能力明显降低了,昨天在监狱的一场倒霉战,陈浩阳被植物穿透了腹部,能力再一次降低。
那些植物在穿透他身体的时候,留下了某种基因。
要不是自己的体能细胞很强,他现在已经变成了植物人。
两种基因在体内抗争,靠的是陈浩阳本身的基因体数量取胜。
谁能料到下一次植物来到的时候,不会再次对他进行穿透,一次次的攻击,会让陈浩阳速度越来越慢。
陈浩阳:“我终于明白了,不是那个母体的速度增强了,而是我自己的速度和思维意识变慢了,所以才觉得它更厉害。”
莎拉:“那也不对啊,你不是能抓住子弹么?”
“我过去的速度,可以在子弹刚出膛的时候,就能去抓住。你忘记我在避难所抓住那个独眼龙的事了?我可以瞬间从大门外到达二楼天台,并且制住他,现在就做不到了。”
莎拉想跟陈浩阳一起去。
“那不行,明天,约翰跟我一起去。”
约翰是个梳着中风头的男子,三十出头,体育男一个,肌肉过的去,关键是他跑的够快。
“我?我可不敢,我看到那些植物人就发憷了。”
“有我在呢。”
“你自己也够呛啊,你都说你现在大不如前了。”
额,好吧,的确有些尴尬。
旁边的胖子很胆大:“我跟你一起去,我很想看看你吸石头是个什么样,等你吸饱了,你就无敌了嘛,那我还用担心什么。”
“你的确很有勇气。”
“老弟,现在是城市危机,我跟我哥一起生活的,他已经死了,我一个人无牵无挂的,用不着担心什么。”
他们依然选择中午出发,中午的太阳最棒。
没车,靠走路,但越是接近市中心的地方,就越容易出现车辆。
走了两条街之后,他们可算发现宝贝了,一辆家用大众轿车!停在路口,里头的车主已经死了,是开枪自杀的。
“哦……这家伙够悲催的,自杀,他经历了什么?”
陈浩阳:“应该是看到了植物人,被吓到,情不自禁就开枪了。”
距离这辆车二十多米的地方,有个井盖松开了,外头留下一滩绿色的**,已被太阳晒干。
陈浩阳捏了捏,还有些粘稠,跟橡皮胶一样。
“这玩意儿是植物的血么?像口香糖,太黏糊了吧。”
陈浩阳叹息:“谁知道呢,这些东西天生就是喜欢阴暗潮湿的。”
“那是什么东西?”
胖子走到路边,捡起一个小球。
“你捡到什么了?”
“和人的眼球一样,我是说,像植物人的眼球,不过又有点不像。眼球很硬,像石头似的。”
陈浩阳伸手:“拿给我看看。”
“没什么好看的吧,被太阳晒的,晒干了,咱们还去先去博物馆吧,我不喜欢这个鬼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