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州法院,院长办公室。
明朗的面前,放着一份刚刚由立案庭紧急呈送上来的卷宗。
原告:惊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林木。
诉讼请求:确认《年轮》、《就让这大雨落下》、《篇章》等三十二首歌曲的著作权归原告所有。
案由:著作权权属纠纷。
卷宗的旁边,还附着一份独立的《行为保全申请书》。
申请事项:禁止被申请人林木在判决生效前,自行使用或授权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公开表演、录制、传播涉案的三十二首音乐作品。
申请担保:一亿元。
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一个中年男人走了进来。
正是京州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高级法官,张放。
“院长,您找我。”
张放走到办公桌前。
明朗没有抬头,只是用下巴指了指桌上的卷宗。
“看看吧。”
张放拿起卷宗,一目十行地快速浏览起来。
当他看到原告是惊蛰文化,被告是林木时,眉毛几不可查地动了一下。
看到那份两亿的担保金,和那个堪称霸道的行为保全申请时,他的眼神冷了下来。
“呵,这惊蛰文化也太想摘桃子了吧。”
张放合上卷宗,一针见血。
“我知道。”
明朗拿起保温杯,喝了一口。
“所以,我才叫你来。”
他看着张放,语气平淡,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分量。
“这个案子,你来主审。”
“我的要求,还是那六个字。”
明朗放下茶杯,一字一顿。
“从快!”
“从严!”
“全公开。”
张放的身体站得更首了。
“明白。”
明朗满意地点了点头。
“去吧。”
“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