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那张惨白的脸上,眼神里重新燃起一丝希翼。
对,李维是叛徒,是竞争对手派来的间谍,他的话不可信!
高峻感受到了王芳的目光,心中稍定。
他就是要用这种方式,在法官和公众心中,种下一颗怀疑的种子。
只要种子发芽,他就有机会盘活这盘死局。
然而,他面对的,是林木。
只见他非但没有丝毫的紧张,反而对着高峻,露出一个近乎于怜悯的微笑。
“高律师,我必须承认,你的反应很快,角度也很刁钻。”
林木这句突如其来的“夸奖”,让所有人都愣了一下。
高峻眉头一皱,不明白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林木不紧不慢地转向审判席,微微躬身:
“审判长,被告律师的观点,我方完全不认同。”
“首先,高律师混淆了一个基本的法律概念:证人资格与证词证明力的关系。”
林木的目光扫过全场。
“《诉讼法》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所以,法律从未规定,在竞争对手公司任职,就会丧失作证资格。”
这番话一出,高峻的脸色微微一变。
他当然知道这一点,他刚才的发言,本就是一种话术,企图影响法官的判断。
林木没有给他喘息的机会,继续说道:
“其次,关于证词的‘证明力’,也就是可信度问题。”
“诚然,证人与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法庭考量其证词证明力的因素之一。”
“但是,请注意,这只是‘之一’,而非全部。”
“判断一份证词是否可信,核心在于其内容是否客观真实,是否能与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从而相互印证。”
林木顿了顿,话锋一转,目光如利剑般刺向高峻。
“如果按照高律师的逻辑,是不是所有企业的员工,都不能指证前东家的违法行为?”
“因为只要他找到相关工作,就可能被污蔑为‘存在利益冲突’?”
“这到底是想维护法律的公正,还是想为那些无良企业建立一道可以肆意作恶,而不用担心被内部人揭发的‘保护墙’?”
“我甚至怀疑,高律师提出这样的观点,是不是在暗示,星光娱乐内部,还有更多见不得光的秘密。”
“你”
高峻被林木一连串的质问,怼得脸色由白转红,由红转青,气息都有些不稳。
他想反驳,却发现自己每一种可能的回应,都会落入对方预设的陷阱里。
林木根本不理会他的挣扎,转身再次面向法官,声音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审判长,李维先生的证词,内容清晰,逻辑完整,与我方之前提交的证据,能够完美地形成闭环。”
“物证、行为、动机、人证,西者俱全,相互印证。”
“足以证明星光娱乐的‘洗歌’行为,是主观恶意下的、有预谋、有组织的侵权犯罪。”
“反观被告方,从始至终,都没有拿出哪怕一份实质性的证据,来反驳我方的指控。”
林木说完,整个法庭,鸦雀无声。
首播间的弹幕,在沉寂了几秒后,彻底沸腾了。
【卧槽,我他妈首接跪下听讲!这逻辑,这口才,这法律素养,吊打对面那个律师啊!】
【杀疯了!彻底杀疯了!我建议学校把这段辩论做成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