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鸡贼真香!
晚秋的下午,居然还是有一丝的闷热。
肖明坐在派出所审讯室硬邦邦的木椅上,不安的来回扭动着已经坐麻的屁股。
从下午两点多,将他从家中被传唤到这儿,再到警察现在过来给他做完调查笔录,他已经坐在这里都快4个多小时了。
邻居中也只有陈叔一个人,跟着肖明来到这边,愿意作为证人帮他录下证词。
而眼睛哥那边陆陆续续得来了至少有四五个人。
他们都愿意作证:肖明和眼睛哥是在陈叔的小饭馆里谈拆迁的过程中,发生了口角。肖明嚣张的先动手打伤了周彪的头和手,继而双方发生了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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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明在被警察要求,在那份记录完的口供上签字时,才知道了眼睛哥的真名--周彪。
记录上明明白白的写着他承认和周彪发生了互殴行为。。。。
肖明当时第一反应就是拒绝签字。
搞笑!这根本就不是实际发生的情况。互殴?明明是自己差点被围殴致死啊!
但给他录口供的老警察告诉他,这就是固定格式,全都是这么写的。
你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是不是动手了?
你也承认周彪身上的伤是由你造成的呀!人家也有医院证明。
按照法律这就是互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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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办事是公正的,肖明如果有异议,派出所可以再安排他们两人去法医处验伤。
肖明非要不签也无所谓,也可以申请复议,但笔录就是这个格式等等。。。。。
肖明是个好孩子,也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
他选择了相信政府,相信面前这个看着面容略显苍凉疲惫,但眼中尚存正气的老警察的话。
再说自己还真能去要求验伤吗?
主神服务那么棒,肖明脑后现在可连道划痕都没有呀!
。
一个瘦高个的中年警察从门外晃荡着走了进来。
一偏腿直接斜坐在了桌子上。
拿起这边给肖明录的口供大略看了看。
半转身,语带讥讽的对老警察说:“你不累啊!记这么细干吗?没必要吧!我给改个简单点的?”
老警察无奈的笑了笑“不用,我觉得这么记挺好。”
瘦高个子好像冷笑了一下,将笔录往扔桌上一扔,转身出门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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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明似乎听到门外走廊里传来断断续续瘦高个儿的说话声:
“。。。。。。老陆送来2000元电话卡。。。。
晚上。。。九龙山庄。。。请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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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警察整理了下自己的东西也要出门去。他在门口顿了顿,还是转过身对肖明说:
“小伙子,这证据就摆在这。你最好还是跟对方达成和解吧!别吃眼前亏。”
和解?肖明倒是想和解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