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下的记者们开始窃窃私语,有人开始在笔记本上速记:维度要发三个硬体?
林一在台上来回踱步,像个狡黠的魔术师。
“一个ipod,一个手机,一个网际网路通讯器。”
“一个ipod,一个手机……你们明白了吗?”
林一突然停下脚步,嘴角上扬,眼神锐利如刀:
“这不是三个设备。这是一个设备!”
“我们叫它——origin(起源)。”
大屏幕上,三个图標猛地撞击在一起,在一阵炫目的光效后,匯聚成一台黑色的、正面几乎全是玻璃、只有一个圆形home键的手机。
“轰——!!!”
全场譁然。在那个还是诺基亚n95和黑莓全键盘统治的时代,这样一台“全是屏幕”的设备,简直就是科幻电影里的东西。(ps:作者深有感触,我记得10年的时候我还在用n95,然后看到苹果,那个时候咬牙买了个苹果4,还是合约机,真的是两个时代的產物!)
接下来的二十分钟,是属於林一的“神跡时刻”。
他拿出一台origin真机,通过投影仪投射到大屏幕上。
“很多人问我,为什么要去掉物理键盘?因为它们占据了太多的空间,而且不能改变。”
“我们发明了一种新的技术,叫多点触控(multi-touch)。”
林一按下电源键。屏幕亮起,那是“滑动解锁”的界面。
他的手指轻轻在屏幕上一滑。
咔噠。
那个清脆的解锁声,伴隨著流畅的动画,让台下爆发出了第一阵不可思议的惊呼。
紧接著,林一点开了相册。
那是一张照片——一个穿著金色长裙、背生双翼的女孩背影:“正是金鹰女神的背影”。
林一伸出两根手指,在屏幕上轻轻张开。
pinchtozoom(双指缩放)。
照片瞬间放大,细节清晰可见。他又两指一捏,照片缩回原位。
“ohmygod……”
前排《华尔街日报》的科技专栏作家莫斯伯格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看到的。
这种丝滑的跟手感,这种仿佛在操纵实物的直觉体验,彻底顛覆了所有人对“手机”的认知。
在侧幕的茜茜,看著这一幕,捂住了嘴巴。
她不懂代码,不懂硬体。但她看懂了台下那些平日里高傲的白人记者们脸上震惊、狂热甚至崇拜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