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字落下的瞬间,要不是急时使力撑住桌子,江知暮整个人都要瘫倒在地。
男人嗓音颤抖的不像话,神情痛苦笃定。
“容姒出事了!”
按丽莲的说法,无论在任何棘手的情况下,容姒都应该有办法同自己的人联系。
可在她失踪那天,她明明说要包场电影院。
如果这次只是像往常一样的“绑架”的话,以容姒那副散漫自负的性格,肯定会在某个无聊的时候想起电影院的事,即便她不能马上回来,也会联系丽莲把电影院定下,再回来哄他答应她陪她闹。
何况,在江知暮半沉默半无奈的情况下,容姒对这件事热衷程度极高。
本着“吃不到肉也要先把席定了”的精神,容姒不可能两天过去了还没动作。
只有一个可能,她真的出事了。
江知暮是对的,因为,距离容姒失踪,很快就过去了三个月。
以前,她从来没有失联过这么长的时间。
这些日子以来,江知暮总是做些兆头不好的梦。
看不清模样的凶手把枪抵在容姒的额头,想要用子弹击穿女人的头颅。
梦里的自己好像被什么东西死死束缚住,拼了命的嘶喊也阻止不了枪响。
江知暮痛苦的看着容姒流了满身血,直至停止呼吸。
鲜红的血液蜿蜒成一条小河,不停的流汇到他脚边……
敲门声震醒因为连日熬夜身体终于受不住趴在办公桌陷入昏睡的男人,红着双眼抬头,电脑屏幕上还是定格的越野车图片。
江知暮双手抹了把脸,试图从那个容姒失踪以来自己总会梦到的相同梦境中彻底清醒。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丽莲走进EK总裁的办公室,江知暮头也不抬的问,“找到她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