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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傻狗(第3页)

那急头白脸的贪吃模样,怎么看怎样像条傻狗。

“狗?”雷源一下子反应过来,“原来王哥你说的香肉,就是狗肉啊。”

如果是狗,他就没什么心理负担了。

狗狗那么可爱,不多吃两口,可惜了。

“你以为呢?”

“我以为……蒜鸟蒜鸟,不提那个,咱们吃肉。”

雷源重新拿起筷子,精准地探进砂锅里,夹出一大块连骨肉。

他可是知道王良的饭量,別说这一砂锅,就是再来三砂锅都不够打个底的。

得赶紧吃,一会儿骨头都摸不著。

冥冥之中,正趴在地板上专心对付大骨头的郊狼,抬起爪子把其它骨头往身边扒了扒。

似乎怕有人抢似的。

……

下午茶嘛,简简单单垫补几口就行。

王良在消灭了两斤肥牛卷后,停下筷子,起身坐到办公室东面的真丝沙发上。

整个人陷进柔软的沙发內,再来上一支高希霸。

多么愜意的人生啊。

心血来潮,他朝著那边正专心对付美食的郊狼,招招手。

“啾啾啾,过来。”

郊狼明显愣了一下,隨即遵循血脉深处的基因,四只脚各跑各的奔向王良。

“呜——呜呜——”

这是一只还处於成长期的幼年郊狼,体长11英寸,肩高9英寸。

下垂的厚重大尾巴,几乎快有身子的一半长了。

斑白色的毛皮摸起来有点扎手,一点都不软和。

此时,小郊狼眼里清澈得能看到光,看不出半分兽类自带的野性。

“握手!”

“呜?”

“握手!”

“……”

“握手!!!”

盯!

很明显,这是只傻狗,

王良已经放弃將其驯服的念头,打算先这么瞎养著吧,等內涝散了,重新扔回郊区就是。

这时雷源拿著一块吃剩的骨头走了过来,“嘿嘿,王哥,这你就外道了吧?”

“光让它做动作,你不给好处,这哪学的会,你看我的!”

说著,他捏著那块骨头在小郊狼脑袋前晃了晃,“想吃吗?”

“叫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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