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急头白脸的贪吃模样,怎么看怎样像条傻狗。
“狗?”雷源一下子反应过来,“原来王哥你说的香肉,就是狗肉啊。”
如果是狗,他就没什么心理负担了。
狗狗那么可爱,不多吃两口,可惜了。
“你以为呢?”
“我以为……蒜鸟蒜鸟,不提那个,咱们吃肉。”
雷源重新拿起筷子,精准地探进砂锅里,夹出一大块连骨肉。
他可是知道王良的饭量,別说这一砂锅,就是再来三砂锅都不够打个底的。
得赶紧吃,一会儿骨头都摸不著。
冥冥之中,正趴在地板上专心对付大骨头的郊狼,抬起爪子把其它骨头往身边扒了扒。
似乎怕有人抢似的。
……
下午茶嘛,简简单单垫补几口就行。
王良在消灭了两斤肥牛卷后,停下筷子,起身坐到办公室东面的真丝沙发上。
整个人陷进柔软的沙发內,再来上一支高希霸。
多么愜意的人生啊。
心血来潮,他朝著那边正专心对付美食的郊狼,招招手。
“啾啾啾,过来。”
郊狼明显愣了一下,隨即遵循血脉深处的基因,四只脚各跑各的奔向王良。
“呜——呜呜——”
这是一只还处於成长期的幼年郊狼,体长11英寸,肩高9英寸。
下垂的厚重大尾巴,几乎快有身子的一半长了。
斑白色的毛皮摸起来有点扎手,一点都不软和。
此时,小郊狼眼里清澈得能看到光,看不出半分兽类自带的野性。
“握手!”
“呜?”
“握手!”
“……”
“握手!!!”
盯!
很明显,这是只傻狗,
王良已经放弃將其驯服的念头,打算先这么瞎养著吧,等內涝散了,重新扔回郊区就是。
这时雷源拿著一块吃剩的骨头走了过来,“嘿嘿,王哥,这你就外道了吧?”
“光让它做动作,你不给好处,这哪学的会,你看我的!”
说著,他捏著那块骨头在小郊狼脑袋前晃了晃,“想吃吗?”
“叫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