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琳琅脱口而出,声音脆生生的。
然而,话说出来的瞬间,她就后悔了。
平日里跟自家人撒娇耍惯了,她一时间竟忘记了。
对面坐着的不是妙妙,不是小姨,甚至不是舅舅、舅母,她怎的就应得这样理直气壮?
不过话已经说出口了,这时候再找补反倒显得太假。她索性硬着头皮,伸手接过那颗栗子。
栗子尚有余温,捏在手里暖乎乎的。琳琅顺势抬了抬下巴,朝板车上那只攒吃食的小篮子努了努嘴,“沈大夫,篮子里的吃食您想吃便拿,千万别跟我客气。”
说罢,将那颗栗子往嘴里一丢,垂下头避开了这尴尬的时刻。
沈怀瑾见状,终是忍不住轻笑出声。
笑声搔过耳尖,饶是琳琅自诩是个脸皮厚的,此时也有些不自在了。
她打小就有一个改不了的毛病,凡是长得好看的,不论猫狗还是人,总能多博得她几分偏爱。
可长成像沈怀瑾这样好看的,当真是她头一回见。
他生得清冷,却不高冷。
入了世俗,世俗的尘埃似乎又沾不了他身。
明明大家都是戴罪之身,偏偏就他好看得那样突出、那样叫人挪不开眼。
“唉……”琳琅忍不住轻轻叹出了口气。
这样的人落进这样的队伍,真真是暴殄天物啊……
“琳琅姑娘?”
“嗯?!”琳琅一激灵,忙抬起头,“怎么了?”
沈怀瑾递过来一条拧好的帕子,朝她嘴角比了比,“擦擦嘴。”
“哦哦,嗐……”琳琅讪笑干笑两声,接过帕子抖了抖,“多谢。”
帕子微烫,覆上脸的瞬间,热气顺着蒸开的毛孔往里钻,连日赶路的疲乏感瞬间被冲散了不少。
她刚想道一声舒坦,就瞧见沈怀瑾起身走到那堆明明灭灭的篝火旁,又添了几根柴火,而后朝不远处守夜的刘头招了招手。
琳琅目光追随着他的动作,好奇地问道:“你要做什么?”
沈怀瑾取靴的动作一顿,微微侧过身,留给她一个端直的背影,“烫个脚,解解乏。”
他素来不喜当着旁人的面,做出这般不私密的动作。
自幼被矜养着长大,骨子里的体面与分寸早已刻进了每一寸的举止里。
琳琅看在眼里,淡淡的“哦”了一声。
这话要是换个人说,她多少得骂人两句矫情。可这人是沈怀瑾,有钱有背景,倒也说得过去……
她低头瞧了瞧自己的鞋。
这是三舅母给她纳的千层底的鞋底,中间还夹了层牛皮子,经造又耐穿。
火光照在上头,连毛边线头都寻不着,针脚还细密,真好看呐!
琳琅心思活泛,想着待会儿蹭着沈怀瑾剩下的热水,也烫一烫脚,夜里应该能睡个好觉了。
便直接褪下鞋袜,嫌弃地拎在一旁,光着脚丫换上了一双在城内购置的草鞋。
沈怀瑾转身看见的,就是她灵活地活动着自己的脚丫子往草鞋里钻。
视线瞬间飘忽,不知道该往哪儿落。
刘头过来看了一眼,听完沈怀瑾的要求,也没多问,回头就招呼人送来了两桶水。
琳琅极有眼力见儿地接过水桶,烧了两锅水,剩下的一桶则是搁在旁边备用。
沈怀瑾赤裸着脚,瑟缩在火光边缘。琳琅不经意瞥了一眼,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凉气。
那双脚上满是破裂的血泡,渗出的血水、脓水,沤得脚都发白了,光是看着就疼。
他拎起放温了的水细细淋在脚上,再洗慢慢洗去污秽。待用帕子沾干多余的水渍后,才不紧不慢地从包袱里取出一卷长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