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假装什么都不知道,一切如常。可我总忍不住想,博恩斯为什么会后退躲开他?他做了什么?他抱她了吗?还是……吻她了?
应该没有。他不会做出格的事。
可是,没有,就代表他不想吗?
那天晚上,派对结束后,他在公共休息室等她。
她过了午夜才回来,径直穿过公共休息室,根本没有看见他。她推开女生寝室的门时,差点撞上在门后偷看的我。
“哦,抱歉。”她没看我,魂不守舍的样子。我闻到了浓重的酒味。
他在公共休息室一直坐到早上。
第二天,他告诉她,他们是朋友。
朋友。
这就是他想了一晚上,给自己那些情不自禁所下的定义?
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他给自己找的借口。
一个最安全的、可以光明正大说出来的借口。
他很关心她。比他自己表现出来的多得多,比他自己以为的也多得多。
不仅是她醉酒的那天晚上。
后来她家所在的街区被食死徒袭击的时候,她被牵扯进麦克唐纳事件的时候,甚至更早——在穆尔塞伯报复她的时候——每一次,他都比任何人更早察觉她的危险。
博恩斯家是站在凤凰社一边的。明明,他最应该跟她保持距离。
可他没有。
他的处境越来越艰难。或者说,布莱克家族的处境。
黑魔王的耐心是有限的。没有人胆敢在他面前保持骑墙之势。雷古勒斯一直拒绝与我的婚约,就是在拒绝加入黑魔王的势力。
不加入,就是背叛。
可他一直在坚持。
人人都以为他是想给布莱克家族争取最大的利益。连卢修斯都说,布莱克狡猾精明。
只有我知道,他只是不想放弃她。
那是我第一次感到一种彻骨的寒冷。不是因为他不爱我,而是因为——他在用整个家族的命运,赌一个人。
很多年后回想起来,他这一生,做过最出格的事,桩桩件件,都与她有关。
而那颗糖,是他第一次主动触碰她。
他含住那颗糖时,嘴唇触到了她的指尖。他假装只是不小心,假装只是因为手不方便,假装那不是他想了很久、忍了很久、终于忍不住才做的事。
我不知道如果那天我没有敲门,他会不会真的向她表白。
我也不知道,如果不是黑魔王给布莱克家施压,他会不会开始追求她。
也许他会。毕竟,他已经主动越界了。
可是后来他选择了家族。
还好,他没有完全丧失理智。雷古勒斯·布莱克永远不会丧失理智。他或许只是一时冲动,鬼迷心窍,贪图新鲜感。他会想通的,谁才是最适合他的人。
果然,他开始跟我交往了。
他对我很温柔,体贴又周到。我也欣喜过。但渐渐我发现,他依然不爱我。我见过他爱一个人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