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筷夹菜……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凌晨张了张嘴,把拒绝话又咽了下去。默默从盘子里夹了一片肉,沾了点小料慢吞吞地吃了下去。
不过嚼了几下后,她的双眼就亮了起来——这羔羊肉鲜嫩没有膻味,汤底香辣入味,小料的味道也是一绝,配合在一起,绝赞!
凌晨可算明白了,怪不得“识卿”在客人间的评价那么高。
这样想着,她又去捞了锅里其它的菜品尝,确实也都不错。
看着凌晨非常喜欢的样子,叶夕微微勾唇。白老板无语地瞥了一眼她这便宜的笑容,轻轻拍了下她的后背,低声道:
“附耳过来。”
“怎么了阿爹?”
叶夕老老实实地低头凑到白老板身边,想听她打算说什么。谁知白老板从兜里掏出一个普通的黑皮筋,塞进了她手里。
“拿着这个,这是一个控制器,能够接收你的脑电波信号,并根据你的心情做出相应的指令,晃动你的头发。简单来说就是一条‘假’尾巴,你放心,防水的,结实耐用。”
“酷!所以给我这个做什么?”
叶夕拿着皮筋疑惑地歪了下脑袋。
“看你这傻样,什么时候才能把人追到手?亏你近距离吃了我们那么多年的狗粮。”
白老板蹙眉,恨铁不成钢地压低声音,谆谆教导。
“追人就要豁得出去,要脸就没老婆,而且能让你显得更有反差萌。信你爹我!经验之谈!”
“现、现在这样就很好……我、我配不上她的。”
叶夕耷拉着脑袋,本就不大声音宛若蚊鸣。
一听这话,白老板气不打一处来,抬手就拍了下她的脑袋。
“什么配不配得上?喜欢就去试试,她选不选你是她的事,你觉得你配不上就配不上了?”
真是的,虽然叶夕不是她亲生的,但好歹放在身边养了好几年,怎么一点她们的优点都没学到,对待感情这么畏畏缩缩的?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判决权在她手上,你什么都不做能保证不后悔?”
“……”
不能。
叶夕自己也清楚,如果是之前那种远远地保护她时,尚且还能止住自己想要接近的想法。可如今她已经来到了凌晨身边,甚至成为了搭档,她在想要止住自己愈发膨胀的欲望,真的难如登天。
她不知道一般人对待这种情绪能不能克制住,但她作为“芬里尔”的牢笼,想要限制住内心的野兽,就要付出很大的精力。
想咬碎一切接近凌晨的恶徒;想跟凌晨坐得更近;想一直跟在凌晨身边;想在凌晨身上沾满自己的味道;想把她……
据为己有。
叶夕使劲甩了甩头,将过激的想法全都从脑海中甩了出去,握紧手中的皮筋咬了咬牙。
阿爹说得对,在喜欢的人面前不能要太脸。不就是戴上之后辫子可能整天都在摇吗?她堂堂芬里尔,有什么好怕的!
想到这,她深吸一口气把皮筋换了上去,然后下意识地偷偷看了眼正在被沈若离拉着边吃边聊的凌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