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让正值青年的霸总顿了一下。
叶瑾抬眸看他。
少年凑得很近,漂亮的眼睛里闪烁着好奇,那张充满少年气息的脸蛋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睫毛很长,眨眼时像蝴蝶翅膀。
叶瑾吐出两个字:
“二十六。”
“真看不出来,”凌沉真诚地说,“你看着很年轻。”
——又很不年轻。
他在心里默默补了一句。
二十六,比他大八岁多。
他读小学的时候,霸总读大学。他读初中的时候,霸总毕业。他读高中的时候,霸总开始包情人。
嗯。
一直都吃嫩草,喜好很稳定。
作为已经被包养的金丝雀,凌沉还是有点职业素养的。他没让气氛冷下来,掏出自己的手机。
那部旧手机在灯光下显出了岁月的痕迹——外壳油漆不可避免地掉了一些,边角磨得发白,屏幕上有几道细小的划痕。
但擦得很干净。
“瑾哥,加个绿汤圆吗?”
他问得自然,心里却默默祈祷:你可别翻三年前的旧账!不然我们可就快乐不起来了!
叶瑾看了一眼他的手机,没接话。
“等下。”
他转身绕到书桌后面。那排书架从地面顶到天花板,上面摆满了各种书籍和摆件,眼花缭乱。叶瑾伸手,从某个位置拿下一个小盒子。
盒子不大,银色质地,表面雕刻着繁复的花纹。不知道是什么材质,但一看就不便宜。
叶瑾指尖拨弄那个精致的卡扣。
“咔”一声轻响。
盒子打开。
里面躺着一部手机——黑色款,线条简洁,屏幕干净得像一面镜子。
凌沉愣了一下。
凌沉23。。
这是……送给他的?
“用这个方便我们联系。”叶瑾把手机递过来,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还真是送给他的。
凌沉没矫情——矫情什么?合同都签了。霸总这是方便他自己,也是方便凌沉。
他接过手机,开机,同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