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它的主人是你也挺好的,至少比是查尔斯的要好得多,而且,要是我的父亲知道了,他绝对会气的说不出话来。”
☆、果然,骄兵必败
兰斯想的很清楚,他是不会接受西里斯罗的无偿转赠的。
西里斯罗把财产转赠给他无非是因为念旧情,想用这些东西给他的未来一份保障,就像他之前说的,希望自己“身上常有华衣,桌上常有佳肴,酒杯中时时盛着琼浆”。而这些都是离不开钱财的。
对兰斯来说,钱很重要,尤其是在这个世界。只有你有钱,你才有安身立命的资格。可是自己赚来的钱和其他人给你的钱是不一样的。
兰斯曾经接受过的教育把“君子不食嗟来之食”,这一原则牢牢地刻在了他的心里,这也是他当初为什么没有对老法尔维斯几乎没有留任何财产给他,甚至把他生母的嫁妆都全部给查尔斯这一行为心生不满。
反正那也不是他真正的母亲,和他也不怎么相处,兰斯对他没有什么感情。
他受过良好的教育,完全可以靠自己的双手来养活自己,就算做不到家财万贯,成为一个中产阶级也是绰绰有余的。
而且他也没有什么奢侈的爱好,当一个中产阶级对他来说已经很不错了。
西里斯罗还想再说些什么,他想告诉他的小少爷根本不用担心什么,他做这些并不是因为一时冲动,事实上,他把法尔维斯家买下来就是为了让兰斯光明正大的拥有它。
可是兰斯对他摇了摇头,表明自己已经下定决心了。
“西里斯罗,我可以在这里住一段时间吗?我会付房租的……嗯,在我有收入之后。”
西里斯罗听到了这句话,好像被一盆凉水从头浇到脚。
刚刚听到兰斯那一番话的狂喜瞬间被这一句话熄灭。
看来兰斯根本就没有相信他!
否则他为什么要提出付房租?要知道,就连向关系只是稍微好一点的朋友借住都不会付房租。
兰斯这是把他当成什么了?
一个陌生人?
不,或许更糟。
至少和陌生人成为朋友是一件很容易的事,而他和兰斯恐怕需要很久很久,才能达到那个程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