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放弃了一切试图站稳的努力,东倒西歪地朝牛大郎走去,虽然每一步都踩在不同的方向,还是坚定不移地朝着他那棵树去的。
牛大郎想跑,他脑子里已经蹿出去三丈远了,但他的腿蹲麻了,猛地站起来,膝盖一软,又蹲了回去。
在这个间隙,红毛猩猩已经走到面前,她歪着头,乌溜溜的眼睛近在咫尺地看着他,嘴里的酒气喷了他一脸,之后她伸出前臂,把牛大郎头上的草帽摘了下来,那力道很轻,和当初从树上跳下来,想要抢走他时的力道相比,二者不可同日而语,那时候是抢人,现在是拿帽子。
她把草帽戴在自己头上,草帽对猩猩来说有点小,卡在她蓬松的头顶上,帽绳挂在她耳根上晃来晃去,她满意地打了个嗝,转身朝密林深处走去。
走几步,又朝牛大郎的方向歪了下头,才继续东倒西歪地往前走,逐渐消失在雨林深处。
林三娘从灌木丛后面站起来,嘴里的甜草根已经笑掉了,“大郎哥,你是来和谈的,还是来定亲的?她把你帽子戴走了,在我们岭南,姑娘收了后生的帽子,那就是应了。”
牛大郎拼命拒绝:“那不是帽子!那是草帽!而且她也不是姑娘!她是红毛猩猩!”
林三娘面不改色,“猩猩也是姑娘,红毛姑娘,再说了,人家都收了你的帽子,按我们那儿的规矩,这就是定了,你要是反悔,那就是始乱终弃。”
牛大郎气得说不出话来,“三娘你——”
“你什么你,酒是你放的,帽子是红毛姑娘拿的,两样都对上了,秀才公,书上写没写这一步?猩猩醉酒之后,还抢人帽子?”
温老秀才看看密林深处那个已经消失的红棕色背影,又看看地上裂了口的空酒坛,“老夫并未读到此类记载,此乃新发现!”
老秀才低头在书上刷刷刷又补了几笔,字迹被激动的心情顶得大大小小,和他平时写字时的工整判若两人,“老夫决定将其补入寨志,标题就叫——牛大郎酒会红毛娘子记。”
牛大郎只觉得自己成了人家手里的耍货,“秀才公!你到底写了多少关于我的东西!”
“如实记录,信史不删!”温老秀才说完,又低头在书本末尾加了一行小字:“《朝野佥载》载猩猩嗜酒,老夫引以为策,后果——盖酒能退猩,亦能引猩,至于是退是引,视猩猩之心意而定。”
回寨子的路上,牛大郎耷拉着脑袋,走在最前头,整个人蔫蔫的,半句话都不肯多说。
他讨厌这种憋屈的感觉,打也打不过,逃也逃不掉,就连智斗也没有用。
林三娘走在牛大郎身后,嘴里叼着新摘的甜草根,心情极好,嘴里还哼着孩子们编的那首小调,只是把词改了“大郎大郎莫回头,红毛姑娘跟你走!”
牛大郎听见了,走得更快了。
陈阿禾走在队伍中间,一路苦思冥想:要是猩猩下次再来,要不要给牛大郎提前备顶新草帽?
他一路翻来覆去琢磨,思前想后,最后豁然开朗:管它新的旧的,结局早就注定,统统难逃被红毛猩猩打劫的命运。
温老秀才落在最后头,走一路记一路,笔就没停过,他在补充观察笔记:
猩猩醉酒后,步态与本寨牛某嚼槟榔后步态极为相似,两者均呈现东倒西歪、方向感丧失、以及某种难以言喻的满足感,他越写越觉得这个问题值得深入研究,莫非天地之间有一条看不见的律令在支配着一切,冥冥之中已经注定。
猩猩是这片山林野性的化身,蹲在山头,饮风吸露,力大无穷,来去无踪。牛大郎是这方田地血气的化身,挑水劈柴,挥汗如雨,筋骨结实。一个在树上,一个在地上,看似两回事,实则一根藤上结的两个瓜,都是这片水土的筋骨和魂魄,实乃天造地设。
想到这里,温老秀才干笑两声,摇头晃脑,故作高深地叹了口气:“天之道,吾不敢言也!”
当晚,温老秀才把寨志翻到牛大郎那一页,提笔在末尾加了一行批注——
“后人有诗赞曰:酒香引得红毛来,一坛换来草帽摘,莫问是缘还是债,猿分到了躲不开。”
写罢,他吹了吹墨,合上册子,心满意足地去睡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