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鞘。”
洁白的纸上,孩童模样的温南谦写下两个工整的字,双眼弯弯看着他说:“这是你的名字哦,很漂亮吧!”
沈鞘想说什么,却发不出声音,只能静静看着温南谦。
温南谦早已习惯弟弟的安静,是的,安静,他弟弟不是傻子,只是喜欢安静观察这个世界,他的阿鞘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孩子!
温南谦又拿过铅笔,再一次耐心地在纸上一笔一划教沈鞘写他的名字,“好阿鞘,这是我们的姓,沈——”
午后的阳光在铅笔划过纸片过去了,晚上,小孩抡着大锅铲被女人从厨房拎出来。
女人的背影是熟悉又陌生,一头长发乌黑透亮,低声与温南谦说着话,“答应妈妈,下次不进厨房了。”
温南谦低着头很沮丧,“我想做饭给你和弟弟吃……”
沈鞘听到他的妈妈笑了,她蹲下抚摸着温南谦的头发,“好啊,等谦谦长大了,就做饭给妈妈吃。”
然后女人回头向着沈鞘招手,这一次,沈鞘终于看清了妈妈的脸。
年轻的,美丽的,张开双手笑着喊他,“鞘鞘,到妈妈这儿来。”
沈鞘跑了过去,扑进了那个早已忘了温度的怀抱。
饭桌上,妈妈,哥哥,沈鞘,还有没老年痴呆的姥姥。
没出事前,姥姥每天都会挽上一丝不苟的发髻,插上一根沈鞘姥爷做的檀木簪子,衣服也是每天会用熨斗烫得平平整整,没有一丝儿褶皱。
“妈多吃点,你又瘦了。”妈妈夹了一根鸡腿到姥姥碗里。
家里有两只老母鸡,下的鸡蛋能换钱,今天妈妈杀了一只老母鸡炖汤,姥姥板着脸,夹出鸡腿放到了温南谦碗里,“牙疼,嚼不动。”
再从碗里夹着剩下一只鸡腿放到沈鞘碗里。
妈妈沉默着吃了两口饭,这次夹了鸡翅给姥姥,“皮炖得烂,抿一口就化了,用不上牙。”
姥姥还是夹出去了,“你们吃,我不爱吃肉。”
妈妈没说话了,过会儿吃完饭,她又笑起来,“妈,明天我带他们进一趟城,你要带什么吗?”
姥姥放下碗,“带本书吧。去旧书摊淘,便宜。”
“哎。”妈妈应着。
第二天妈妈带着他们进城,小镇每天早上七点有一趟大巴车到市区,下午5点返程。
到市里妈妈带他们去了肯德基,温南谦悄悄扯着妈妈衣角,“妈妈,我不想吃汉堡。”他抿着嘴,“我想吃……面条!”
小孩子怎么会不喜欢汉堡炸鸡薯条呢,人满为患的肯德基全是大大小小,穿着漂亮衣服的小朋友。
妈妈摸了摸温南谦的头,笑着说:“怎么办呢,妈妈想吃呢。”
温南谦垂头不说话了。
妈妈把沈鞘的手放到温南谦手里,弯身说:“妈妈去点餐,你带弟弟去找个空桌位等我,牵紧弟弟,不要走散了。”
温南谦重重点头,即便在梦里,沈鞘都感受到了温南谦手心的重量。
紧紧地、牢牢地牵着他。
很快妈妈端着一个大托盘回来了,一份全家桶——
5块原味鸡,2对香辣鸡翅,一个玉米棒,一份土豆泥,两个胡萝卜餐包,三杯冰可乐。
额外加了两个牛肉汉堡和一份大薯条,两块红豆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