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过得很快。
沈秀兰坐在床沿上,帆布包搁在膝盖上。
包里装着四千五百块,簇新的票子,橡皮筋箍着,搁在牛皮纸信封里。
她数了一遍,又数了一遍。
四千五。
信用社那笔债连本带利四千一,还完还能剩四百。
够给前进交下学期书本费,再买双新布鞋。
她把钱重新箍好,抬起头看着窗外。梧桐树冒新芽了,嫩绿嫩绿的,被风吹得轻轻晃着。
这三个月过得比她想得快。
刘德才不是坏人——不打人,不赖账,每个月按时给钱,偶尔多给一点让她给前进买衣裳。
说话粗,嗓门大,喝了酒爱吹牛,但从来没对她使过脸色。
有一回她从镇上回来晚了,他嘴上骂骂咧咧说你咋不死在镇上,手上却把她行李拎进屋,灶台上温着一碗排骨汤。
可他不是她的归宿。
他是做木材生意的老板,在县里有房子有厂子,接触的都是穿皮夹克的体面人。
她算什么呢?
一个从镇上来的寡妇,靠身子还债的。
他现在对她好,是因为新鲜感。
等新鲜感过了,还会有别人。
与其等他腻了再走,不如趁现在债还完了,自己先走。至少走的时候还能留个体面。
她把帆布包系好,站在客厅中间。茶几上的烟灰缸洗得干干净净,阳台上那盆绿萝刚浇过水,叶子绿油油的,比来的时候多抽了好几根新藤。
傍晚刘德才回来了。
推开门,看见茶几上那把钥匙和钥匙底下压着的搪瓷缸子,又看见她穿着那件藏青色的呢子大衣站在客厅中间,帆布包已经挎在肩上。
“今天就走?”,“嗯。”沉默了一会儿。
“吃过饭再走,我送你。”,“好。我给你做顿饭,最后一顿。”系上围裙进了厨房。
拉开冰箱——鸡蛋、西红柿、一把挂面、半棵白菜。
三个月的厨房她摸得比自家出租屋还熟。
哪个灶眼火大,哪个抽屉放盐,他不吃香菜爱吃蒜,全知道。
她拿出鸡蛋和西红柿,开始和面。不是挂面,是手擀面。最后一顿了,不想凑合。
刘德才靠在厨房门框上看着她。
她弯腰擀面的时候呢子大衣下摆蹭在案板边上,围裙带子在腰后系了个蝴蝶结。
他想起来上个月他感冒发烧,她也是站在这间厨房里给他熬姜汤,端到床边一勺一勺喂,嘴里念叨着让你别去厂里你不听,烧成这样了还嘴硬。
那时候他烧得迷迷糊糊的,抓着她的手说秀兰你别走。
她以为他说胡话,把他的手塞回被子里,说不走,你好好躺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