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记重点,陈觅的效率高得多。
“先学目录很重要。”他说。
不过在记难点时陈觅又会耗费很多时间,翻来覆去分析概念。
不像她,看不懂就先放过,实在太难就选择尊重,记两个关键词,考的时候能用上就行。叶莺也戴耳机,不过是听歌……歌单是梁妙音选的,其中有首日文歌她很喜欢,还专门理解过歌词大意。
「一味想着死的事」
「一定是因为活得太认真」
反过来说——
“陈觅哥哥做事那么认真,会很累吧?”叶莺换过笔芯,忽然问道。
她之所以认真读书,不是因为喜欢,而是不得不,摆在面前的选择没有很多。可他不同,好像真的喜欢学习。
陈觅摸鼻子,良久,微不可见地点头。
知识确实让他愉悦。
听完录音,陈觅摘掉耳机,“你听什么?”为什么脸上会露出淡淡的笑,酒窝浅浅的,为什么这么好看?
叶莺勾起碎发,摘下一只。
他接过去塞进耳道同她听一首歌。
两盏台灯。
两把椅子。
两个人,两本书。
一只耳朵的音乐。
满室的空寂荡然无存,只是多了一个人,却什么都填满了。她继续翻书,能看进去了,也不想哭了——叶莺搞不懂自己。
人搞不懂自己其实离灭亡也就不远了。
学习两小时。
陈觅手机震动,是闹钟,他说该吃中饭了。叶莺望着窗外茫茫的雪,摇头,这种天气叫外卖慢不说,还可能害死人。
“那我们出去吃,顺便走走。”
叶莺应了,翻出礼物递给陈觅,“生日快乐。”
陈觅接到手中便问:“是手机吗?”这个重量。
“嗯。”叶莺解释道:“你的该换了。”
“那你的呢?”
“也换吧。”她想了想,说等到手机代言谈妥,就用品牌方送的,省钱,也尽了代言人的义务。陈觅没拆,把盒子放到一边,询问白色礼袋中装什么。叶莺顿了顿,老实道:“围巾。”
“送我的吗?”
“不……我戴。”
“浅灰色更适合男生。”他拿出围巾,修长的指轻巧攒着,眼神一暗进而又亮起,唇边荡出久违的笑纹,“手工的吗?”
叶莺偏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