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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25章(第1页)

“办点事,跟几个朋友想合伙开个造纸厂!城郊地皮太贵了,租金也贵,环保查的严,想去京城周边看看……我路过这个安县,还看见个造纸厂,你问问,有熟人给带个路,我去周围转转,问问情况……”

“那你等一下,我问问。”

直到一个多小时之后,才回电话,说是人托人找到个熟人,是M大的大三学生,放寒假在家,家就在县城,又留了电话号码。

四爷又给这个人联系,小伙子叫王强,很热情:“在招待所?我距离不远,等我十分钟……那地方我熟悉,后面就是游泳馆,我昨儿还在那边游泳了……”

“那我在餐饮部等你,咱吃顿饭。”

成!马上来。

骑着个自行车,冻的缩着脖子的青年进来,彼此认识了一下。

对方也不客气,抓着筷子就吃:“你想去哪里看,我给你带路。”

“周围都有啥镇子?哪个镇子靠河?”桐桐先问了这个,因为林耀军的照片了,那一家的房屋应该是靠着河的,照片的一角是河床。

王强就想了想,“咱沿河走嘛,挨个跑一圈就是了。”

“沿河通车?”

“走小路!小路我认识。”

四爷和桐桐就放心了,没有当地人带路,以现在的交通,很麻烦。

留四爷跟对方聊,桐桐先回去了,交代周芳:“只是带路的,路上什么也别说,咱就是想看看怎么弄个造纸厂,跟孩子的事无关。”

知道!肯定不说话。

“就是看见孩子了,觉得是……也不能动!不能打草惊蛇。”

明白!肯定不言语,但是:“我会想办法取对方的毛发,或是唾液,带回去先做DNA检测……”如果是的话,我要在沪市报警,重新补充当年失踪案的线索。

知道!知道。但这种的亲子鉴定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尤其是对未成年人,在未经过对方的监护人的允许下采集了生物样本,这涉及到个人隐私泄露罪。

只能说,偷偷验证了,再走法律的途径要回孩子。

这个路到底还有多长,谁也不知道。

第二天,四个人一辆车,四爷跟王强一路聊着,周芳看着这贫瘠的山沟沟,闭上眼不敢再看。

桐桐记着路径,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直到远远的看见残破的招牌:’来子镇福运来商店‘、’来子镇蒸馍店‘,再往前,看见了来子镇中心小学,来子镇初中……

镇子上,放寒假的学生有些打台球,有些站在路边三三两两。

沿着河道边的路再往前走了五六分钟,桐桐突然喊了一声:“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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