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爷靠起来,轻咳了一声,看着潮湿的环境,蚊虫在耳边喻喻喻的,他抬手扇了扇,再看看露出来的枯瘦的双手,然后皱眉,怎么就来了这里了?
这个身份可要命了,原身叫赵从真,乃是赵匡美的曾孙。
赵匡美这一支四零八落的,他们这一房在江南,因父亲调往徽州任职,不想路遇水匪,家中除了他和随身的小厮之外,尽皆遇难。他和小厮跳入河中逃命,小厮水性好,没有丢下他遁走。逃出升天之后,这孩子一心想着上京求助,要为家人寻仇。
落水奔命、亲眷遇难,连日赶路,一到京城就一病不起,终是夜里高热不退之下,人没了。
而今,自己来了。怎么办?一则,身体有恙,扛不住了;二则,身无分文,活不下去,三则,不见桐桐,需得传递消息。
他只能选择:“送我去开封府!”
什么?
去开封府,击鼓告状。”宗室遇害,不该告吗?不管结果如何,至少有人管饭,有人给请大夫,事情传出去了,桐桐能第一时间知道他的消息。
这就足够了!
第1683章大宋反派(4)
开封府里无包拯!
这一年,包拯还没有出仕,依旧是庐州的读书郎。实际上,包拯真正在开封府任职的时间也就一年有余。不过是此人为官清廉清明,又清理积案,累世在民间口口相传之下,好似包拯就该在开封府断案一样。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四爷看着开封府外的大鼓,这个鼓其实不能瞎敲的。正确的方式应该去写状子,然后递上去。可衙门的状子是那么好递?尤其是越级跨地域的递状子,这就更难了。要么说戏曲中动辄拦路告状呢,再要么女扮男装科举的去告御状呢?
这都是被逼的无奈之举!
四爷扶着紫毫,“去对面……写状子。”说着伸手,“把身上的钱都拿出来。”
可这银钱不够请人写状子的钱。
四爷没想叫人家写,也没钱叫人家写。只能摸出皇室佩戴的玉珏,然后递了银钱过去,“借纸笔一用。”
看在玉珏的份上,人家借了。
四爷提笔写了状子,然后道谢,拿了状子叫紫毫搀扶着去开封府门前。不到跟前,就有差役拦住了,“何事?”
“涪陵县公后嗣遇害,特来告状。”四爷说着将状子递上去,“要么,接了状子;要么,我击鼓。”
涪陵县公是谁?差役一时之间想不起来,只能先拿着状子,“你等着,我问问。”
进去先找师爷,“一时竟是想不起谁是涪陵县公?”
这师爷一拍大腿,“太祖太宗胞弟,初封齐王,后进魏王,再之后因获罪贬谪洛阳,而后降为涪陵县公,安置房州。”说是安置,其实就是发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