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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5章(第1页)

摩托车骑手被张英山制服。

王雪娇见后座上的人不仅能爬起来,还伸手探向后腰,谁知道他后腰是刀子还是枪。

她当机立断,将落在地上的那颗榴莲捡起来,再次抡起来,重重砸在他的头顶,将他彻底砸倒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王雪娇踢了他一脚,冷笑:“这年头,谁打劫不戴头盔啊!”

第199章

这里属于市区范围,警察来得还算快,警车将受伤的女子送到医院,把王雪娇、张英山还有两个劫匪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

在大厅里有两个男人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在吵架,警察无奈地看着他俩,看起来像是普通纠纷,警察正在从中调解。

王雪娇一进来,两人都不吵了,抽动着鼻子,一脸嫌弃:“你们这里的下水道炸了?”

“啊,榴莲!榴莲怎么能拿到这里!”

吵架的两人对警察不讲公共道德,把榴莲拿进室内的行为非常不满。

“这是证物来的。”警察也很无奈。

王雪娇找了个地方洗手。

这榴莲熟透了,随便一敲就裂开,对人的杀伤力其实没那么大。

刚才为了避免浪费,王雪娇努力把榴莲六房肉吃掉了三房,张英山吃了两房,还有一房实在吃不下了,刚才王雪娇点的那一大煲虾蟹粥,她就吃了一小碗,剩下的都塞给张英山打扫。

劫匪是惯犯,他们已经干过不止一次了,不过他们都是摩托车做案,跑得特别快,现在又没有手机,等警察赶到的时候,人早不见了,倒是在销赃的地方见过几回,这才在警方这里挂了号。

现在的法制有那么一点奇妙,如果当抢劫犯,抢了就跑,能逍遥法外很多年;如果路上遇到小偷、劫匪、强·奸犯正在施暴,正义大侠出手把人打死打伤,反倒是他的结果难料。

尽管正当防卫相关条款在1979年的刑法里就有,但是操作过程中,却一直相当模糊。

最邪性的一个判定案例是强·奸犯刚拔出来,正义路人一石头把他砸死,路人被判故意杀人,因为“已经拔出来了,不属于正在进行不法侵害”。

过了1995年,类似争议事件越来越多,最后出了一个大学生和姨父在火车上遇到小偷,小偷被发现后恼羞成怒,拔出刀,大学生夺刀反杀小偷,这案子纠结了很久,还是定为正当防卫,1997年的刑法修正案才明确规定了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的细节。

不过,就算是规定了细节,就算到处都是摄像头,争议事件依旧不断,何况现在连修正案都没有,一切都看公检法自己认定的司法解释。

现在王雪娇在韦州镇派出所的临时工身份还没销掉,不过就算亮出警察的身份也未必有用,2015年的洛阳交警在西安被偷,他自己把小偷抓住送到警察局,就因为说了一句“我靠”,被西安警察扣留了。

王雪娇在等待处理的时候,脑中闪过许多新闻,思考要是判她一个故意伤人,岂不是明天不能上班了……难道要找冯老?

要是因为这点小事就找冯老,会被他嘲笑的。

笔录问得很清楚,还有那个在医院治伤的女孩子可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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