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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3章(第2页)

“本身原味都没啦!”

“好吧,那就要慢慢做了。”王雪娇本来的梦想是一口气全部做好,一锅出,现在看得分成三锅。

算算时间,好像也来得及。

王雪娇将锅子架上灶台,往锅里倒上油,开着小火,把桂皮、八角、豆蔻、香叶、草果一裹脑的倒下去,用铲子扒拉。

一边抄,一边聊天一样的跟其他人打听:“有一个叫洪春艳的,你们认识吗?”

LISA接话:“认识啊,我们仓的。”

“看她斯斯文文,像是读过书的人,她是干什么进来的?”

“她啊,走私。”

王雪娇记得洪春艳的皮肤挺白,肤质也很细,完全不像久经风吹日晒:“跑船的?看皮肤不像哦。”

“人家是走私的大佬,坐大厦里面的,不是跑船的啦。”

“哦,走私什么的?”

LISA:“什么都有,最早是往大陆走私水果,后来走私猪脚,被抓的时候,好像是在……华强北?嗐,别人都是这边往大陆走私,她从大陆往这边走私。”

“这么有志气,她在华强北走私什么?”

“还能是什么,电视、冰箱、录像机那些咯。”

王雪娇不明白:“啊?那些东西不是往大陆走私的吗?”

“她说她在大陆有几个电子厂,贴牌代加工的。哦~好威水的哦,到哪个厂都有人前呼后拥,叫她老板,光手上一个戒指就要二十多万……”LISA的言语间,满是对威水女老板的羡慕和景仰。

王雪娇大概理解了洪春艳的操作模式,她知道曾有人注册了一个国外的品牌,但是加工生产都在国内,生产完了之后,拉出去,再从品牌注册地的海关出来,就成高贵的进口货了。

就算照常交税,也比起真的在国外开工厂生产,能省好多钱呢。

洪春艳这真是能省就省,一分钱都不愿意多花。

要是她肯好好交税,在产品说明书上注意遣词造句,以现行法律,还真的拿她没办法。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魔教弟子吃饭要给钱是有原因的,杀手遵守交通法,贪污犯要遵守婚姻法也是有实际操作意义的。

王雪娇现在忽然对洪春艳好奇起来,不知道她这军火生意跟电器走私生意,是怎么搭起来……买一辆主战坦克,送一台电视?

还是先买一千台电视,才有资格采购一辆主战坦克?

或者……她卖的根本就不是传统观念里的电视机,而是监视器,显示屏之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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