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即,她又问道:“那请问您对庄世楷警官升职警务助理处长有什么看法?”
这是今天最大的两条新闻。
一条有关华人!
一条有关鬼佬!
庄世楷马上竖起大拇指赞道:“好威啊!庄sir!”
乐慧贞更惊了!
怎么有人这么不要脸!
“到钟了。”
庄世楷白她一眼,推着购物车缓缓离开……
乐慧贞不敢阻拦,笑看向镜头道:“多谢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庄先生接受采访。”
“我们现在去街头采访下警员们的看法。”
而港督府关于《警例》修正的条款,其实真正仅有一条!
警务处警司级以上任职,需要获得港督府的签字同意!
其余一个字未改!
而港督府要的很简单——警队高层人事任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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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世楷思绪飞快,眼神中突然迸发凶光,把烟蒂掷出车窗,砸在路边,溅点星火。
“那就看你行不行!”
轿车碾过烟蒂。
“要想动我的位置!”
“拿命来换!”
庄爷重重的哼出一声。
车内气氛当即骤变!
司机双手把着方向盘,抬起目光,看向后视镜,旋即立即低下头,不敢再看,只觉得“老板”眉宇间威势太重,杀气腾腾,令人心悸。
第二天。
早上。
律政司长“唐加利”一头白发,穿着西装,躬身向港督行礼:“港督先生,是否发布《修例》的政府通知?”
港督秘书拿着两份文件上前。
港督接过文件,认真阅读片刻,点点头,出声道:“向市民征集意见吧。”
“yes,sir。”唐加利收回文件,表示领命,正面退出办公室。
而所谓向“市民征集意见”不过是港岛政府的面子工程,发布一下看看市民的舆论有多大,是不是在可接受范围。
至于“市民的意见”?
那不好意思啊!
没吊用!
当天上午,《港督府修正‘警例’公告》在“无限电视台”,大公报,商报等十几家电视及几十家媒体上正式公开。
1997年港岛未回归前,港督府下设“立法局”,无“立法委”,亦无“立法会”,一切法例修正由立法局提出,律政司参考,港督府签字生效。
港督府如果需要,稍稍朝底下官员交代一声,律政司、立法局马上即可配合。
要知道,律政司、立法局、百年来都是英方势力的固有范围。
从未让过寸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