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秒,他放在膝盖上的手被握住,闫肃抬起眼皮,撞上杨今予笑意盈盈的眼睛。
杨今予缓缓收紧手指,轻轻在他掌心捏了捏。
随后他听见杨今予坚定的语气,明明是朝着花哥说的,字里行间却都是坦荡荡的告白。
“你不是说过吗,喜欢谁,要带来给你把关。”
闫肃心神一晃。
杨今予:“所以我把他带来了,重新介绍一下,他叫闫肃。”
杨今予说着顿了顿,在哥哥面前露出小孩般的耍赖:“不过把关还是算了,你过不过关都没用。”
“我就要他。”
像做梦
杨今予是闫肃很难以形容的人。
初见时,他觉得杨今予出格。
从扮相到作风,都是在与规则背道而驰,总特立独行游走在所有人的世界之外。
后来他觉得杨今予荒唐。
从梦想到言辞,都半真半假掺进了玩笑。不知道哪一秒不留神,就随风引火,甘之如饴的献祭到一句疯魔的信仰里。
交熟以后,他觉得杨今予自由。
从观念到灵魂,没人能够干涉他的脚步。他离人情的经,叛世故的道,自成一方世界。
在他栉风沐雨的世界里,音乐就是他的朋友,艺术就是他的宇宙,好像不需要任何人涉足,也不要任何人施予同行。
可他好像又错了……在杨今予暴露孤独的一个酩酊夜。
他发现杨今予是脆弱的,会在噩梦里醒来,会用笨拙的方式交朋友,会因为被丢下一个人而失落,会害怕别人的善意都是假象。
所以才敏感地留意到所有人的故事,将它们写成歌来回馈,不发一言,却赤诚一片。
而此时,闫肃觉得杨今予是孤勇的。
在自己没给回应之前,杨今予小心翼翼不敢向前一步。可当自己朝他迈了一步,杨今予就九十九步奔向他,黏上他,正大光明的一遍遍说喜欢他。
好像不怕别人的眼光,也不怕世俗的规则,他的喜欢就是喜欢。
如果不是顾及自己,兴许他敢直接在周一的国旗下,对着全校说喜欢,不卑不亢。
一腔孤勇,只争朝夕。少年他只要确保,自己也同时被喜欢着。
闫肃突然有点自责,比起杨今予,自己不得已的顾虑实在太多了。他回馈杨今予的,实在太少了
很心疼这样的杨今予。
闫肃轻轻动了一下手腕,将掌心反扣过来,紧紧回握住了杨今予。
杨今予对于闫肃当着花哥面的主动,稍稍有些意外。
他侧目看闫肃,闫肃眉梢挂着意味不明的情绪,朝他轻浅矜持的弯了下眼角,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