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审查规定是指为规范和改进电影剧本(梗概)备案和电影片管理制度,提高电影质量,繁荣电影创作,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推进电影业健康展,根据《电影管理条例》制定的特殊规定,自2oo6年6月22日起施行。
所以说o6年以前的内地电影跟o6年以后的完全就不是一个标准,而且这个管理条例是在不断的丰富中,也就是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补充条例,有从严的趋势。
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第六条跟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六条
办理电影剧本(梗概)备案手续,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拟拍摄影片的备案报告;
二,不少于一千字的电影剧情梗概一份。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要征求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
三,电影剧本(梗概)版权的协议(授权)书;
四,影视文化单位申请领取《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需向广电总局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填报《摄制电影片许可证(单片)》申请书。
第十二条
国家提倡创作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统一,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优秀电影。大力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
第十三条
电影片禁止载有下列内容:
一,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