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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典释读(至元四十四年秋的《大扎撒》答卷事)(至元四十四年秋?大都崇文馆阅卷房与白虎殿)
崇文馆的檀木案上,摊着三部《大扎撒》抄本:蒙古文原本、汉文译本、耶律楚材批注的
“条议本”。耶律楚材正与周显、阿古拉(蒙古考官)商议答卷命题,案边的铜漏滴声清脆,将三人的争论切成碎片。阿古拉手指按在
“军户世袭”
条款上,皮甲袖口蹭过纸页:“该考这个!让汉人知道,咱们蒙古的军户规矩不能改。”
周显却抽走抄本,翻到
“杀人赔九牛”
条款:“汉地多民户少军户,考‘杀人赔牛’更实用
——
去年燕云就有牧民杀汉民,按《大扎撒》赔牛,汉人不服,差点闹起来。”
耶律楚材捻着胡须,目光落在
“偷盗断指”“畜产争讼”
两条上:“就考这三题吧,‘杀人赔牛’‘偷盗断指’涉刑罚,‘畜产争讼’涉民生,既显《大扎撒》本色,又能看汉生是否懂‘变通’。”
阿古拉仍不服,从箭囊里抽出支蒙古箭,戳着
“偷盗断指”
条款:“这是草原规矩!偷羊的断指,偷马的斩手,汉人若敢说‘太苛’,就是不懂治盗。”
耶律楚材却道:“考题只让‘条议’,没让‘改法’——
让他们说说,这条款在汉地怎么行得通,才算真懂。”
最终,考题用蒙古文、汉文分别写在桑皮纸上,贴在崇文馆的廊柱上,引来举子们围读,指尖在
“赔九牛”“断指”
字样上反复摩挲。
卢明远握着狼毫笔,笔尖悬在答卷纸上迟迟未落。案上摊着《大扎撒》汉文译本,“杀人赔九牛”
条款旁,他用朱笔写了个
“仁”
字
——
这是他昨夜与王恂讨论的结果,要借儒家
“仁政”
解读草原法典。“《大扎撒》言‘杀人赔九牛’,非纵恶,”
他缓缓下笔,“盖草原地广人稀,杀一人则一家无丁壮,赔牛以养其家,合‘仁者爱人’之旨;若在汉地,当再添‘刑责’,如《唐律》‘杀人者流’,牛可抵赔,刑不可免
——
双法并行,方无民怨。”
王恂的答卷更直接,解读
“偷盗断指”
时,引《论语》“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断指为戒,却非治本。汉地百姓多耕织,若因贫偷盗,断指后更无生计,恐生民变。当如‘先教后罚’,设‘义仓’济贫,再以断指为戒,方合‘德主刑辅’之意。”
他还在答卷末尾添注:“《大扎撒》本为草原治世,入汉地当随俗而变,非失本意,乃扩其用。”
最谨慎的是江南迁来的吴梦祥,他解读
“畜产争讼”
时,避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