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坤叹道:
「如果能够正经地做生意,谁愿意混社团?」
「我当年卖鱼丸的时候就被人欺负,不得已加入社团。」
「后来我就想明白了。」
「想要不让人欺负,那就得强大才行。」
「不论你怎麽强大都可以,要不然,总会有人见不得你好。」
「当年阿枫弄出来一个街机,好家夥多少人盯着?」
「旺角那会儿天天与人打架。」
「要不是阿枫果断,把利润分润给了社团,早就被人吞的渣都不剩下了。」
林枫补充道:
「还有一个原因,咱们洪兴集团经营的业务几乎全都是服务业。」
「需要大量的人手。」
「而服务业最怕的就是来闹事的三。」
「像当初我和肥佬黎过招的时候,我给他准备了一顿大餐,原本想要好好跟他过过招的,可惜他第一波就怂了。」
「我的招数也不稀奇。」
「就是让旺角行动组的人去肥佬黎的店里面,一人一杯可乐一张桌,一坐坐一天。」
「只要三天,肥佬黎就得投降。」
水灵恍然大悟,笑道:
「还真是传统的损招。」
林枫耸耸肩:
「咱们本来就是做这个的吗。」
「天晚了,我就不打扰你们了,回去了!『
靓坤愣然:
「这才几点?」
林枫笑嘻嘻道:
「春宵一刻值千金麽。」
靓坤还待挽留,水灵已经不动声色的悄悄地在靓坤的腰上拧了一把,前者的脸色顿时通红。
林枫笑,站起身来道:
「大佬,阿嫂,我家里面还有客人呢,就不在这里待了。
靓坤赶紧起身:
「真有客人?」
林枫耸耸肩:
「有啊,一只外国金毛。」
靓坤睁大了眼睛:
「你把鬼佬扔家里一天?」
「什麽时候这麽怠慢客人了?」
林枫不以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