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役法[28][30]
市易法[31-32]
方田均税法[33]
强兵方面
置将法[34]
保甲法[35]
其他
另外,王安石还编纂了《三经新义》,颁布天下。通过对儒家《诗》、《书》、《周礼》的重新注释,为变法创造理论依据。
王安石[36]
但由于保守势力过于强大,王安石两次推行新法,均以失败而告终。哲宗元佑年间,英宗皇后高氏彻底废除了新法,宋朝又恢复了原先的统治方式。至此,北宋开始走向衰亡。[24]
新法客观上符合农民和中小地主的利益,相对地压制了大官僚地主富商。但是这一斗争最后是失败了。而且后来演变成官僚集团争夺权利的斗争,完全失掉改革的意义。新旧党人的纷争一直延续到北宋灭亡。[24]
此后,宋神宗为了缓和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将抑制官僚地主的措施内容加以削弱,更多地重视增加赋役收入和加强军备的措施,试图改变对外被动挨打的弱势,取得对辽、夏战争的胜利。[24]
元丰年间,由于北宋两次对西夏战争都以失败告终,宋神宗遂于元丰八年(1085)忧忿而死。
宋神宗死后,他年方十岁之子宋哲宗即位,哲宗的祖母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做宰相,新法全部被废掉,变法派人物被斥逐流放。史称“元佑更化”。哲宗亲政后,重新起用变法派章惇为相,恢复新法。[24]
各地起义
宋江起义[37]
宋徽宗赵佶继位后,面对已经成为强弩之末的北宋王朝,开始整顿朝政。可是一年以后,逐步懈怠政务,导致了北宋王朝的灭亡。[4]
宋徽宗为解决财政困难,于政和元年(1111)设立“西城括田所”,专事搜刮民财。梁山泊的农民和渔民交不起沉重的赋税,只有武装抗租抗税,所以梁山泊成了农民武装起义的据点。宋江领导的农民起义最初即以梁山泊作为据点,坚持了四五年的斗争,直到宣和元年(1119)才正式宣布起义,随后离开梁山泊,转战于河北、山东一带。宣和三年(1121),宋江率起义军乘船来到海州,陷入宋军重围,走投无路之下,投降了北宋。[4]
由于北宋末年官吏的腐败,人民纷纷起兵反抗。方腊于宣和二年(1120)10月率众在今安徽歙县七贤村起义,建立了包括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的六州52县在内的农民政权。在当时影响很大,宣和三年夏起义失败,方腊被俘,被朝廷处死。方腊起义严重打击了宋王朝的统治。[38]
百科x混知:图解方腊
靖康之变
宋徽宗[39]
早在政和元年(1111年),宋徽宗派大宦官童贯出使辽朝,了解辽朝的政治形势。童贯在这次出使过程中,遇到了燕人马植,向童贯献策取燕,深受童贯赏识,被童贯改名为李良嗣,带回开封。李良嗣向宋徽宗陈说辽天祚帝的荒淫和政治腐败,女真对辽恨之入骨,如能从登莱过海,与女真族结好,相约攻辽,则燕地可取。宋徽宗对此非常高兴,又赐姓赵,开始了谋取燕京的一系列活动。[39]
当辽朝在金兵的进攻下,处于岌岌可危之时,宋徽宗、蔡京等人以为联合女真夹击辽朝,进而收复燕云十六州的时机已成熟。于是,重和元年(1118)宋廷以买马为名,遣使从登州渡海到辽东,同金朝商议共同伐辽的事宜。宣和二年(1120)宋再遣赵良嗣等使金,遂与金订立“海上之盟”[40]。[39]
辽朝灭亡后,金朝即乘胜侵犯北宋。东京城破,开封军民抗敌情绪很高,要求参战的人达30万之多。金军不敢贸然进占全城。于是提出“和议”,向宋王朝勒索[41]。宋钦宗派宰相何栗去金营乞和,完颜宗翰和宗望却要宋钦宗亲自到金营商议割地赔款之事,宋钦宗不得已进了金营求降,献上降表,并秉承金人的意旨,下令各路勤王兵停止向开封进发,对自发组织起来准备抵抗的民众进行镇压,然后金军大肆搜刮宋朝宫廷内外的府库,以及官、民户的金银钱帛。[39]当时正是严冬季节,大雪纷飞,被掳掠一空的开封人民遭受饥寒无情的袭击,冻死、饿死的人不计其数。宋朝腐朽统治者的投降政策,使开封人民遭受难以言状的灾难。[42]
百科x混知:图解靖康之变
宋钦宗像[39]
靖康二年(1127)正月,金军先后把宋徽宗、宋钦宗拘留在金营,二月六日金主下诏废宋徽宗、宋钦宗为庶人,另立同金朝勾结的原宋朝宰相张邦昌为伪楚皇帝。四月初一金军俘虏徽、钦二帝和后妃、皇子、宗室、贵戚等3000多人北撤。宋朝皇室的宝玺、舆服、法物、礼器、浑天仪等也被搜罗一空满载而归。这就是历史上的“靖康之变”,北宋由此灭亡。[39]
靖康二年,徽钦二帝及在开封的宗室3000余人被金兵掳走,宋徽宗第九子,康王赵构因为被委派为河北兵马大元帅出外招兵而免于此难,不久在应天登基,金兵继续追杀,他逃到了扬州,后来又被逼无奈,出海逃亡,最后在临安(今杭州市)落脚,暂时稳定下来。之后建立了南宋,是为宋高宗。徽、钦二帝被掠去后,于1135年和1156年死于金国。[39]
疆域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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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土范围
北宋地图(公元1111年)(14张)
宋朝与辽国的疆界长期稳定在雁门山-大茂山-白沟一线。由于失去燕云十六州的屏障,朝廷只能在边界上广植柳树。与西夏的作战方面,宋神宗力图开拓疆土,取得了绥、熙、河、洮、岷、兰等州。宋哲宗时又进一步取得了湟水流域,洮河上游与贵德一带的土地。崇宁三年(1104)宋廷置陇右都护府收复河湟,宣和三年(1121)西安州、怀德军又被西夏所取,宣和五年(1123)宋室重金向金国赎回幽云七州[5],宋朝也在与大理交界处设立了黎、叙、泸、黔、邕等州。
北宋规定州郡长官不能兼任一个州郡以上的职务,并且州郡的兵权、财权和司法权也归朝廷。又规定州郡长官由文臣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使其互相牵制。后来,又把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陆续在各路设转运使、提点刑狱、安抚使、提举常平等司,统称“监司”,也都由文臣担任,只是安抚使有时用武人。路、州、县的官员都由中央官兼摄,属于临时指派的性质,所谓“以京、朝官权知,三年一替”。这样,地方长官的权力分散,任期又短,武力削弱,无法与朝廷对抗。
行政区划
北宋行政区划
京畿路